个体咨询督导协议
本协议证明并描述的是冯大荣(以下称“督导师”)向XXX(以下称“被督导者”)提供的咨询督导,被督导者现为已经获得中国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一、本协议的目标和任务
1.促进被督导者在心理咨询师专业素养尤其是咨询治疗操作过程的技术能力提升。
2.促进被督导者在自我体验和个人心理成长方面的提高及内省觉察能力。
3、让被督导者能够较好地掌握重塑人生技术,能够独立的开展重塑人生方向咨询服务。
4.帮助督导者在实际的心理助人工作中能更有效的围绕来访者的利益和身心健康而工作。
二、服务内容、形式、时间及费用
1、免费提供重塑人生系列书籍(五本)和音像产品(一套)。
2.服务内容为向被督导者提供的咨询督导服务,按内容大致分为案例分析和自我体验两大方面,具体内容根据被督导者在督导过程中提出或体现的实际问题而定。
3.案例分析采用以网络远程交流或者电话交流为主的形式,自我体验采用以面谈咨询为主的形式。如果在双方知情并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考虑对自我体验的督导中的部分内容采用网络远程或者电话交流的形式。
4.每次督导的时间为1小时,建议间隔周期十天进行1次督导。
5、总共督导次数为15次(含个人成长体验5次,观摩咨询5次,指导咨询5次),另外提供一次团体心理治疗的观摩和体验。
6.费用:收费标准为18000元。
三、督导过程的基本模式
1.督导过程中督导师对被督导者提出或体现的问题提供反馈(陪伴、讨论、分析和指导),以帮助被督导者更有效的自我探索和提升。
2.督导关系的建立和咨询督导的过程中,会倾向于非指导性的工作模型,但不排除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给到被督导者一些指导性意见,可以作为被督导者在自己的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探索和总结的试探性方式。
3.被督导者每隔2个月或(如果督导时间间隔相对密集的话)每5次督导后将根据本协议的目标和任务提供一个对督导师进行评价的描述性的评价材料。
四、督导师和被督导者的义务和责任
A 督导师
1、帮助被督导者了解重塑人生的原理。
2、让被督导者有成长的内心体验。
3、阅读被督导者的咨询会谈记录
4、帮助被督导者检视咨询治疗计划、咨询思路及方案。
5、质疑及训练被督导者以帮助其合理使用专业方法和技能。
6、支持被督导者作为心理咨询师的发展历程。
7、提出并示范适当的指导建议。
8、当被督导者的身心健康出现紧急或危险状态时进行有效干预。
9、促进并提醒被督导者在咨询工作中遵守伦理道德准则。
B 被督导者
1.在咨询工作中遵守伦理道德准则。
2、事先准备好在督导过程中讨论所需要回顾的咨询会谈记录,并至少提前三天发到督导师的电子邮箱fengdarong@yahoo.com.cn中。
3.完成咨询会谈记录并自己妥善保存。
4.在督导过程中论证自己对来访者案例的基本印象、思路、使用相应技术方法的考虑,以及讨论在咨询过程中的困惑。
5.在咨询个案的处理中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考虑先咨询督导师。
6.在下一次的咨询中去尝试执行督导中所提出的指示。
7.在督导过程中被督导者有知情权,可以对督导师工作的基本理论框架和思路进行了解。
五、 程序方面的说明
1.做案例分析的督导需要回顾和评价被督导者的案例记录或情况介绍材料。
2.有关被督导者职业发展的问题在被督导者觉得必要的时候将会被讨论。
3.如果有出现关系到直接影响或威胁到被督导者或被督导者的来访者的生命安全的情况(如自杀或其他极端情况的),被督导者可以临时打破预约,在第一时间直接紧急电话联系督导师;因督导师有个案咨询和教学培训工作的任务,所以不能保证能在第一时间接听,但能在24小时内接听电话或回复。
六、关于协议本身
本协议可以根据双方要求在任何时间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才能生效。我们一致同意,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特定要求,并按照心理咨询师的伦理道德准则来行使我们的专业工作。
详情咨询023-63672686
返回->
心理快报标题
返回->心理咨询首页